“五一”假期将至,湖北已宣布省内诸多景区将降价惠民。但因今年恰逢景区涨价解禁期,国内不少地方的景区,又正在掀起新一波门票“涨价潮”,有的涨幅竟高达167%。对此,官方和舆论都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当严格规范程序。
对于景区门票这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自然垄断商品价格,听证自然是执行《价格法》的必然要求。以往不少景区门票涨价,也多是履行了“涨价听证”和“提前半年公布”程序的。但是,其结果公众却并不满意。
毕竟,程序正义并不完全等于实质正义。一方面,在听证会普遍沦为听涨会的大背景下,景区门票涨价的听证也不能免俗地成为过场。另一方面,“提前半年公布”,对于景区来说,也只是多了一道程序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其逐利冲动;何况,涨价从举行听证会到旅游和文物等相关部门通过,最后获得发改委审核批准,一般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其实,遏制景区高价,不能只靠程序补丁,必须从根本上厘清景区定位。曾有网友进行过统计,一张张家界的门票,相当于法国卢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四川九寨沟的门票,如果用来参观美国黄石公园、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都玩一遍也还剩100多元”。原因就在于,人家的景区定位不同。在不少国家,不但历史和人文景观定位为公益性质,自然景区也被定位为公共资源,并由公共财政出资建设和维护,保障其价格的公益化。
而我们这里,很多景区被作为经营性资源,不仅租赁给市场主体去经营,还实行市场化收费,一些地方政府也把它当作“摇钱树”,乃至直接从门票收入中分得一杯羹。前些时凤凰古城推出148元大门票,当地政府就以古城保护费、旅游宣传促销费、物价调节费等名目,从每张门票中提取了近40元。
一个国家中的人文景观也好,自然景区也好,终归都是全体国民的,理应成为国民接受人文熏陶、沐浴自然风光的天堂,而不宜成为所在地管理者、经营者的“摇钱树”。
当然,景区开发花了投入,现在都要其免费、低价供人游览,也不太现实。这就需要将景区分类,如分为公益型、市场型、混合型等。公益型景区由公共财政全额或差额补贴,实行免票或者低门票价格;市场型景区,门票可实行市场化定价;借助公共资源开发但属于地方集体所有的混合型景区,则由政府实行市场指导价或最高限价管理。如此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投资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有利于遏制景区只顾一味赚钱的现象,进而让发展旅游业和兼顾国民休闲二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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