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伟作
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很多慈善组织和个人或忘我地在抗震救灾一线参加救援、或忙碌在生命通道上运送伤员物资、或身在后方无私地捐款捐物,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我国的社会捐赠总额从2006年的127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约700亿元;其中2008年和2010年,由于发生四川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总额均超过千亿元。截至2012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已经超过49万个,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开展了公益慈善活动。
同时还应看到,我国的现代慈善事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面临着法规政策体系不完善、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数量和进度不理想、社会公益慈善组织依法监管不配套、慈善行为不够透明、行业交流合作匮乏、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和程度还有待发展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得到有效解决。
在类似赈灾捐助等活动中,确保公众的爱心款项能阳光透明地安全运行,是公益慈善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毕竟,慈善事业是人们自愿参与、奉献爱心的高尚活动,需要人们呵护其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方面需要通过及时公开慈善信息、“晒晒”有关账本等方式,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今后还将进一步发展。有关方面应进一步鼓励社会成员积极捐赠,规范慈善组织资源募集和使用活动,引导捐赠受益人行为;应大力培育各类慈善组织,增强慈善组织自主发展能力;要继续完善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激励政策,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应着力强化慈善事业监管,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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