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人类的共同灾难,在抗击灾难的过程中,能够看出一个国家的立场,一个政府的情怀,还能检验出公民的素养,文明社会的底色,以及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犹记得汶川大地震中,志愿精神的崛起与绵延,民间组织的迅速反应,都折射出公民意识的觉醒。
在雅安地震中,公民意识仍在勃发与流动。但应该看到,理解公民意识、公民精神与公民责任,应该是多角度的、立体的,而不能单向度的、片面的,目前,必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即如何学做合格公民?
做合格公民,在一些时候应该节制激情。雅安发生地震,同胞伤亡惨重,不少人在悲伤之余,按捺不住冲动,迫切希望前去震区贡献力。精神可嘉,但此时前去显然不妥,如果过多的社会车辆涌入,留给专业救援队伍的生命通道就会拥挤,导致救援延宕,志愿者本想救人结果却添“堵”,可谓好心做了坏事,实不可取。
做合格公民,应该坚守职业伦理。有学者提醒去雅安的记者应注意一些事项,比如“别拍摄残缺身体等过于惨烈的画面”“遵循知情同意、最小伤害等伦理规范”“绝不因采访给救灾添乱(如进手术室)”“别让孩子反复讲述父母伤亡”等等,这些提醒是及时的更是中肯的,颇有针对性。个别记者怀有道德家、恩人、过度英雄主义等情结,认为报道越彻底对震区民众越有好处,殊不知,有时过于聚焦也是一种伤害。
做合格公民,就不应该享受特权。一碗米粥,一袋咸菜,这是李克强总理21日的早餐。李克强前去震区指导救援,他的身份是总理,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公民。有的志愿者、媒体从业者前去震区,充满着优越感,有意无意地要求享有特权,这就进入了认知误区,公民的一大精髓就是平等,不能因为自己身份特殊就要求特权,更不能因为是志愿者或支援者就提要求、要条件。
一说到公民,人们容易想到献血、捐款,想到激情、公益,公民责任确实包括这些方面,但显然又不止这些方面。在当前,不制造、传播谣言,揭批造谣者,是公民责任;不消费灾难,不传递负能量,也是公民责任。公民责任还体现在强烈的监督意识,比如呼吁捐款透明,监督善款用在刀刃上,这种“批评”不是破坏,而是建设,不是掣肘而是推动。
公民,是两个平凡的字眼,却并不容易做到。学做合格公民,多涵养公民意识、公民精神和公民责任,在抗震救灾乃至更多的领域,我们才能更从容。(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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