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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宽容失败激活力

袁艳
2013年04月18日13:55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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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即将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中提出,今后上海市政府部门将在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碍的领域大胆改革创新,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败有望获得责任豁免、宽容对待。

面对很多不确定性,受到种种条件的制约,改革创新不可能万无一失。实践证明,很多成功的改革创新之举,也是经历多次失败、修正、完善的曲折过程后,才得到认可。很多改革和创新之举也正是因为有宽松的土壤,才得以成长。

只要政策法规不禁止不限制,就应当鼓励大胆改革创新。只有为勇于创新探索的人创造宽容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对改革创新中的失败给予理解,才能鼓励和调动更多人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才更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此次上海尝试首设改革失败“免责制”,明确表态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宽容失败,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改革者的后顾之忧,值得借鉴。

当然,支持改革,宽容失败,并不是纵容“折腾”。特别是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决策,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在实施之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考量和科学的评估,万不能因为有了“免责”的护身符就轻易上马。只有宽严相济,才能让改革“免责制”发挥最大的效用。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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