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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

熊若愚
2013年04月15日08:23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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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减少行政审批,必须有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如果说改革是拿刀割肉,那么减少行政审批就是一把最锋利的改革之刀。2001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但据媒体报道,中央政府仍有1700多项审批项目需要审批,地方审批项目更是难以计数。今年 3月,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发言时举例说,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2年后的今天,仍有企业家感慨,投资一个项目竟要过53个处、室、中心、站,经100个审批环节,盖108个章,全程需799个工作日;甚至老百姓办个准生证,也需经过10多个单位盖章,签字40多个,耗时2个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减少行政审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是激活社会活力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这也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破除既得利益、减少腐败行为、树立清廉形象的必然选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发展的需要,人民的愿望,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将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真正做到: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减少行政审批,必须纳入依法治国的制度框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必须在法治框架之内进行,在注重实体正义的同时,更加重视程序正义,保障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现实情况看,减少行政审批,让部分政府部门退出该退出的领域,是比触及灵魂还难的利益调整,可能遭遇形形色色的软硬阻力,必须坚决防止明减暗不减、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从长远看: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法体系,从法律上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创设权,从而从根本上防止减少的审批事项更名后重出江湖,从根本上杜绝以备案、核查、核准之名行行政审批之实。二要公开行政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公开行政审批的审批人和时限,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者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预防行政审批环节的寻租行为,让行政审批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三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制度行事,严肃追究违反法律制度的行为。

减少行政审批,必须真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说不再需要行政审批,而是要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真正解决政府职能配置的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强化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将该管的事务切实管住、管好、管出水平。二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大力推行 “一站式”审批模式,将绝大多数审批事项放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落实集中审批、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等制度,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要结合减少行政审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一些部门在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之后,工作机构和人员一个不减,转而开展各种名目的服务活动,还美其名曰转变职能。这不是转变职能,而是对经济社会微观事务的不适当干预。减少审批事项的部门应该及时减少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将人员转岗到监管执法、社会保障等需要加强的部门,通过减事、减人、减机构相结合的改革来实现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的目标,切实推进职能转变。

(责编:方蕊娟、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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