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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请给一次“失败的机会”

叶锋 仇逸
2013年04月13日15:39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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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败,就给我一次失败的机会!”10多年前投身汽车制造时,面对多方的质疑乃至阻挠,“汽车狂人”李书福的这一句呼喊,喊出了创新者、探路者的果决和勇气。

给一次失败的机会——有地方政府正通过立法途径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上海市政府近日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将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宽容失败。

《决定(草案)》明确:“对依照本决定规定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而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对有关部门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不予追究行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上海市决策层坦言,“上海已经到了没有改革创新就不能前进的阶段”。一向以务实、稳重著称的上海,正试图通过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激发起新的锐气和冲劲,把“深水区”的改革推向前进。

“非改革创新无以前进”,这样的处境也是不少地区面对的;既“鼓励创新”,也“宽容失败”,改革思维亟须转化为具体行动。

刚刚去世的“铁娘子”撒切尔一生充满争议,但其改革精神却为人叹服。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虽有在野党的猛烈反对,但撒切尔坚决将对国有企业、社会保障、工会一系列改革进行到底,并最终以10年努力,推动了英国经济的新生。

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期,已触及重大利益调整,阶层利益、群体利益、部门利益等种种利益关系纠葛,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多时候甚至是向自己“开刀”。面对严峻的改革形势和艰巨的改革任务,不少干部难免都有畏难情绪。

我们曾听到一些干部戏言,“改革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改革“试错”机制的缺乏,催生了不少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做“太平官”心态,成为改革路上的绊脚石。不改革可能不会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改革可能会犯错,却能为前行道路探索宝贵的经验教训。

先行者,要担当起改革先锋的责任,也要承担可能的挫折和风险。只有依靠制度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松失败”的改革氛围,才能真正让人“甩开膀子”、迸发出新的改革动力。

当然,“宽容失败”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调整和纠错机制。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牢牢把握主动权。

给一次失败的机会,给一次纠错的尝试,相信改革之路会越走越宽。

(责编:王新玲、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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