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哈尔滨市辖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玉梅乘75万豪车兜风,而此时该县所有的工作人员还在租来的破楼里办公。这一对比,让人咋舌的同时,不得不让人佩服这位“牛”院长“炫富”的胆量。
那些因穿戴名牌、口食佳肴、居住别墅、乘坐豪车而断送政治前途、锒铛入狱的“炫富”官员们时刻都在用他们的“忏悔录”警醒为官者要低调、要守法、要严以律己。而这位年轻气盛的“牛”院长不吸取“前辈”的教训,非要顶着习总书记的“八项规定”、李总理的“约法三章”,以身试法。到底是谁给她这么大的胆量?
是上面“关照”的人。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办事”。只要上面的领导是“熟人”,领导手中的“红人”不管做什么都底气十足、得心应手、霸气外露。刘院长买车,县里不仅下拨经费,县委书记还亲赐“不超过100万”的免死金牌。至于购车申不申报、审不审批,买车院党委成员讨不讨论,公车款式、金额超不超标等,都可在特殊关照下,一律忽略不计。
是中间“帮衬”的人。众人拾柴火焰高,本是用以褒奖一个班子、一个集体的团队精神,可是用在被刘院长 “宠坏”的班子成员们身上,就变成了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他们在权力驱使、在利益诱惑前早已失去了自己应有的立场,和刘院长一起公车私用、排挤老干部。
是下面“妥协”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用来形容巴彦县法院的“看客”们一点都不为过。面对强权欺压、公权私用、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老干部被欺压,他们不是据理力争、拨乱反正,而是采取沉默、放纵、妥协、逃避的方式自保。这更加助长了刘院长一干人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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