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的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透露,包括当地副市长和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43人因“死亡”被核销贷款,另有15人“失踪”,58人共核销贷款约250万元。记者抽查发现,所谓的“死亡”、“失踪”者仍然健在,有些村民听说自己已“被死亡”深感惊愕,而更多的“失踪”、“死亡”者乃公职人员。(据4月8日《新京报》)
看了这则新时期的“死魂灵”故事,真是触目惊心。掩藏在种种谜团后的真相如何,都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首先,要严查其中的官员。副市长、副局长称自己是因公贷款,调离后没有还上,因为钱不是自己用的,所以没还。这样的解释既不能令人信服,更不能说明他们就没有责任:贷款不还,安心升官,于官德有亏;贷款后短时间内就能够核销贷款,其中定然有猫腻;以自己“死亡”这种恶劣的手段核销贷款,已经涉嫌犯罪。当事人是否从中得利,更需要纪检、检察机关认真查处。
报道中显示,有家信用社一下子核销了11笔50余万元贷款。据记者报道,有知情人称,11笔其实都有偿还能力。其中一笔是深州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张会武,2006年1月贷款5万元,2006年11月7日到期未还,不到两个月后,当年12月31日便被以“呆账”核销。“呆账”两月即被核销,神通何其广大。而11笔贷款都是依法院裁定书核销,原因都是“中止执行”,这一处理方式是否妥当,背后又有何玄机,都需要查明。
其次,是谁出具了“死亡”证明?据户籍民警介绍,开死亡证明须有火化证或村里开的证明。而且死亡证明是系统打印的制式表格,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后,户籍系统会自动注销户籍。据报道称,核销清单中“死亡”和“失踪”者,信用社都提供了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等相应材料,而这些“活死人”对应的户口并未注销。那么,这些证明是信用社伪造,还是警方内部出了问题?这是又一个需要抓紧查清的疑问。
第三,是谁做了这些核销手续?据介绍,按程序,贷款核销由信贷员组织材料,信用社主任核查后交到信用联社,审查属实后,才会予以核销。这次暴露的贷款,已于2012年五六月份做完核销程序。为何疑点重重,问题多多,却能快捷高效地走完程序?程序,是一种监督制约机制。有人公然无视制度规定,公然弄虚作假,绝非撤销三个信用社主任就可以画句号的。是谁决定、是谁执行、是谁受益,这后面是不是还掩盖着更严重的权钱交易和职务犯罪,给公家带来经济损失要不要有人承担经济的、刑事的责任,都需要有关部门定谳。
这起核销事件,对我们还有一个重要启示。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破产垮台了,留下了一大批死账呆账,很多被悄悄“核销”了。我国很多金融机构也存在类似问题。有关部门应举一反三,盯住其中的破绽,查清其中的猫腻,割掉腐败的病灶,还社会特别是金融机构一个健康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