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瓶装茅台,农家院里洗桑拿,内部餐厅请来高级厨师……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强力推进之时,据媒体报道,有个别机关不是“上有所行、下有所效”,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躲过群众的眼睛和舆论的监督。
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也有一些人再次表现出高超的“应对智慧”:有的将宴请活动悄然转到了私人会所,有的结账时分开几张发票,还有的干脆用免费停车的牌子遮挡公车车牌。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一连3个“决不允许”,鲜明地表明我们党从严治党、确保政令畅通的坚强决心。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一旦出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而“下有对策”,不是应对之策,而是在执行政策时,或是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或是对政策作出符合自己需要的变通。
这种“下有对策”的现象古已有之。《太平广记》曾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朝廷曾下诏严禁杀生。有一次御史大夫娄师德到山西出差,地方官员在宴请时上了一盘羊肉。娄师德问:“为什么上肉?”厨子按照当地领导的“对策”回应:“这是被豺狗咬死的。” 不一会儿厨子又端来鱼片,顺口解释说:“鱼是豺狗咬死的。”娄师德气急地训斥:“为啥不说鱼是水獭咬死的?”
“下有对策”产生的根源之一,还是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作祟。“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策法规不是“橡皮泥”,谁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执行政策规定也不像吃自助餐,想吃什么就夹什么。铁的纪律是党的生命。如果任“对策”横行,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
穿上“马甲”的茅台酒、高档宴还是茅台酒、高档宴。识别这种“下有对策”的招法其实并不难,群众就是我们的“火眼金睛”,管住每一分公款就是我们的“利器”。只有各级严格财务开支纪律,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渎职必究,就一定能够打赢作风建设的持久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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