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有关城镇化的话题多次被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及。随着两会的到来和召开,无论是在官方还是民间,“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不断升温的热词,也是今年两会备受各方关注的议题之一。
中央对城镇化的研究由来已久。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官方首次提“城镇化”。十八大开启改革新起点后,中央高层更是将“新型城镇化”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并提出2020年“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
针对中央的城镇化战略,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见解。在许多经济学家的字典里,“城镇化”意味着拉动内需、刺激投资,意味着解决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出现问题的灵丹妙药;在一些地方官员的眼中,“城镇化”则意味着GDP增长的动力源泉,意味着“人为造城”的契机;但在不少农民的眼中,“城镇化”却意味着家园被拆、土地被征,意味着失去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
无论是经济学家所解读的“灵丹妙药”,还是地方政府眼中的“动力源泉”,过多地将“城镇化”与经济增长挂钩,忽视“城镇化”的真正内涵,都使得这一原本积极的字眼抹上了一层冰,甚至成为一个消极的词。
一方面,“城镇化”在很多地方被异化为一场与地方GDP增长有关,与大拆大建有关,却与农村社会福利制度变革无关的运动。不少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单纯追求GDP增长速度,大手笔“盖楼”、人为“造城”,强制征地、以土地出让收入支撑当地经济短期内快速增长,将“城镇化”变成一场政府强制征地、农民无奈失地之旅。
进而,异化的“高楼”、“造城”运动造就了不少地方“伪城镇化”、“半城镇化”的现状。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突破50%,达到51.3%,城镇常驻人口数量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但至少有30%的所谓城镇人口,不能取得城镇户籍以及户籍背后捆绑的很多社会福利,无法公平地享受到城市的资源和公共服务。中国数亿农民的双重身份、双重生存与生活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都说“城镇化”不应该只聚焦背后的经济增长,而更应该关注身处其中的农民能否享受到这个过程的福祉。事实上,按照中央的意图,“城镇化”的本质也是人的城市化,它所涵盖的内容不仅仅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居住空间的改变,也不简单地是城镇数量、人口或面积的增加,它更应侧重农村医疗、社保、教育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终让农民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正如李克强1月15日在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时指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
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摆脱当前这种偏重物的城镇化、偏重土地的城镇化的思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道路。
当“城镇化”不再被简单地等同于拆迁征地,不再被地方政府过多地与GDP增速挂钩,而是着眼于“城镇化”过程中人的福利,注重“城镇化”过程中的民生福祉,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公平地享受到市民的待遇,“城镇化”的感情色彩才能不再那么冰冷,才能释放出最大的政策温度,让“城镇化”成为农民眼中最温馨的字眼。(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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