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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简政放权就是还权于民

付小为
2013年03月28日09:41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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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这次会上有很多重要提法,“简政放权”尤其引人关注。

讲话中,李克强阐述了建设廉洁政府就要简政放权。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曾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新一届政府开门要办的第一件大事,这一次他称“简政放权”是“反腐倡廉的釜底抽薪之策”,这是反腐倡廉思路的一个重要变化。

简政放权是为了建设廉洁政府,从而避免政府公信力的流失,放权体现权力的自我规范和约束。

既然是放权,说明“放”的主体还是政府。我们以前也有过简政放权,但一些事例显示,因为政府强烈的主导性,使得“放”的程度与“放”的效果与人们的预期还有差距。

其实,简政放权并不只是面向政府内部的行为。建设廉洁政府是政府的自我要求,这种要求的背后,实际上是人民的要求,政府应殚精竭虑顺应人民的这一要求。权力来自人民,所以,打造廉洁政府、简政放权,本质上是为了人民。事实上,与制约权力相对应的,正是保障人民权利。在这个意义上,简政放权就是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现在,简政放权的路径已经很明确。政府从管不好、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把一些事情交给市场、交给社会、交给人民,政府管应该管、必须要管好的事。通常而言,这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这并不是无限制地削弱权力,甚至成为一些政府部门日后卸责的理由,所谓还权,就是让权力回到适当的范围内,归其位、谋其职。

过去,一些重大领域的改革,我们也放了不少权。现在,我们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社会问题日益多元,改革在继续,还权于民也要继续,且力度和广度都不同于以前。无论对经济建设还是社会管理,无论对国家发展还是社会进步,无论是对权力规范还是人民的主体地位,放权、还权都处在新的语境和要求之下。

权放到哪里去,现在都讲放给市场、放给社会。市场并不虚幻,社会是一种关系结构,在市场和社会之中,无数具体的个人在其间。这就是说,放权给市场、给社会,实际上就是放权给人,这是权利得以落实的基本单位,也是还权于民的基本意涵。

不少事例里,个人、社会组织、商业机构,身处社会或市场之中,一旦遇到什么事,无论事情大小,总会自然地想到找政府。哪怕一点小事都要求政府,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与政府权力过大有关。一些时候,权力过大以及外界对权力过大的“遐想”,又会勾起某些人主动寻求权力“帮助”,绕过正当程序实现目标的冲动。更常见的,是两种情形的相互叠加,造成权力愈发强大,以及社会、市场的愈发羸弱。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通过有效的放权、还权。

重塑政府公信力需要时间,同样的,市场内生机制的完善、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也需要时间。放权和还权的过程,既是政府公信力重塑的过程,也是民众、社会、市场获得信心的过程。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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