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李克强说“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并“约法三章”,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且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豪华政府大楼、财政供养人员庞杂以及“三公”消费,是公众关注比较多的几个领域。近年来,“三公”经费一直饱受社会质疑和诟病,遏制“三公”消费,是满足民众期待、树立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遏制“三公”消费,是一个需要顶层设计的系统工程,今年两会,不少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都表达了希望中央治理“三公消费”的期待。治理“三公”消费中出现的问题,正如李克强所说,中央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令去年岁末各地的“吃喝风”有所收敛正映衬了这一点。
客观看待“三公”消费问题,需要明确“三公”消费本身是行政成本支出,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本是确保政府机关履行服务民众职责的必要开支,与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决非一回事,而“三公”消费的浪费是超过合理限度的行政成本支出,严控“三公”消费,实际上就是严管乱花钱的行政权力,把“三公”消费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浪费公款的人不再对牢笼视而不见。而“三公”消费之所以是改革的难题,在于管住“三公”消费的笼子还建得不够结实。
把遏制“三公”消费的笼子建好,意味着要完善遏制“三公”消费的机制、制度体系。这就要求,在来源上管好“三公”预算,在具体操作层面完善公款报销、事后审计、公众监督等制度。
一方面需要明确,制度的完善,其评判标准并非制度条款有多么复杂,而在于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三公”经费来源这个问题,一些部门的预算报告中,项目支出金额缺乏具体明细,即使数字罗列不少,预算审批依旧是“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无法阻止预算当中暗藏“三公”经费。完善预算制度,让民众看得懂、甚至行使否定预算的权利,才是衡量笼子还建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除此之外,是否会有直接责任人被问责、是否能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等都是衡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准绳。
另一方面,在制度建设上,最基本的要素是法律,如果不能将遏制“三公”消费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往往陷于走过场的怪圈,严管“三公消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仅有禁令等是不够的,必须要将“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提到法律高度,以完善的法律体系阻止公款浪费,做到从法律上对这种行为零容忍。
李克强总理在谈到改革问题时说,“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建设,共识已凝聚,而要让“三公”消费只减不增,把“三公”消费的权力关进笼子,需要决心,也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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