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大众日报:网络反腐应纳入法制化轨道

杨 杰
2013年03月17日16:29   来源:大众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的提案中指出,“网络反腐导致一批腐败官员落马,但也存在虚假情报、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等问题,有必要进行规范”。针对上述问题,这位律师出身的委员呼吁加强反腐立法,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其实,网络反腐之所以会呈现出今天的局面,除了十八大召开后中央高层重拳反腐对社会信心的鼓舞外,更多还是源于网络反腐所具有的便捷、高效、透明等优势。当然,作为反腐的新形式,近期的网络反腐也出现了不规范、易侵犯不相关人员的隐私及部分党政部门应对不力等问题,需要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

首先,要给予网络反腐必要的生存空间。网络反腐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社会监督的权利延伸,也是公众吐露心声、表达诉求的一种重要手段,网络反腐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生存空间。

其次,要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网络反腐具有直观性、放大性的特点,举报人将当事人的腐败行为上传网络后,很容易引发众多网民的围观、评论、转发或进行人肉搜索,这就要求举报人在举报之前,尽量做到举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举报行为要尽量只针对问题官员。对被举报案件牵扯的其他人员,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保护他人隐私。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以免造成权利滥用。同样,作为其他网民,在对网络反腐案件进行评论、转发或对有关人员进行人肉搜索时,也应当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对他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应有所作为,对网络反腐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必要时应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及时加以规制。

再次,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反腐不管对举报人还是广大网民来说,都有一种“急躁理想主义”的心态。在这种心态主导下,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有紧跟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网上有举报行为,须尽快立案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内将查证、处理的情况对外发布,切忌迟延,更不能盲目护短,以免让政府部门陷入“塔西佗陷阱”(指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另外,在处理网络反腐案件时,要遵守法定程序,正确处理好依法反腐与当事人权益保护、快速反腐与程序规则遵守的相互关系,避免被网络舆情形成的非理性冲动所“绑架”。

最后,要推动现有反腐体制创新。随着一系列与情妇有关的贪腐案件被揭发,社会上出现了“情妇反腐”的说法,虽然我们一再强调不能靠情妇反腐,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近几起被揭露的贪腐案件中情妇举报的“功劳”。社会之所以认可情妇反腐,一方面源于我们现有的反腐体制不注重信息公开,使公众对现有反腐体制的作用只停留在每年报告数字体现的抽象认识上;另一方面,情妇强大的反腐作用也说明了现有反腐体制还存在一些弊端,如体制反腐的接地气问题等。这就需要现有反腐体制顺应时代的要求,建立与网络反腐的对接机制,加强对网络反腐举报人安全保护,以便于使网络反腐与体制反腐遥想呼应,共同形成对官员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编:常雪梅、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