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云南日报:基层宣传干部切忌“灯下黑”

易晖
2013年03月14日14:29   来源:云南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有必要将一些围着领导转、围着各地宣传任务转的“阵地”推向真正的市场,推向火热的基层。

时下,主流媒体转作风、改文风已蔚然成风。以改版后的《云南日报》来说,“三贴近”意识更为突出,长、假、空的文章正在失去市场,按新闻规律办报成为共识。然而,有的基层宣传干部还没有从某些陈旧的“宣传规律”中转过神来。笔者日前请一位热心写作的宣传干部写一篇如何转作风的文章,然而接到来稿后大失所望,看上去还是过去那种工作总结式的“政绩论文”,充斥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之类的套话。

通常,轻点鼠标就可将这些“大作”删除,但有的报刊有时要拒绝这种宣传稿还不那么容易。有的宣传干部手握宣传大权,一些市场占有率不高的报纸、杂志要扩大发行还得求其“支持”。而基层宣传干部通常都有量化的宣传任务,比如一年内要在省市级媒体上发表几篇稿之类。双方“优势”可以互补,于是一拍即合。有一定财力、又比较“重视宣传”的单位往往与报纸、杂志签订合作协议。这种合作有利有弊,好处是可以充分展示基层工作中的一些亮点,弊端是在合作当中,“宣传规律”容易压倒新闻规律。媒体编辑明知一些宣传稿假、大、空,但因为对方出了“宣传费”,也就不惜影响报刊形象而任其出笼了。

某些宣传干部在新形势下不愿彻底转作风、改文风,其中有积习难改的因素,也有权力作祟的因素——只要花钱搞“合作”,不愁宣传文章发不出。但笔者要提醒的是,“宣传规律”只有尊重新闻规律,特别是服从转作风要求,双方才有更多良性合作的空间。广大基层宣传干部是转作风、改文风的带头人,当率先在宣传“阵地”上种植清新的花木,引领良好的风气,切忌“灯下黑”。而根本的解决之道,是从制度上规范各地宣传“合作”的行为。同时,有必要将一些围着领导转、围着各地宣传任务转的“阵地”推向真正的市场,推向火热的基层。实际上,时下一些专门刊发“合作稿”的“阵地”,表面看起来仍然“吃得成伙食”,却已四面楚歌。如果还以为转作风、改文风与自己无关,可能很快就会失去“阵地”,彻底“吃不成伙食”。 

(责编:吴斌、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