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在绵阳建立并全面推广。今日,绵阳市委、市政府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网络反映的重大问题,要求网络新闻发言人在1个小时内回复。(3月11日四川在线)
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绵阳市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2009年8月广东省就出现了“广东工商局网络发言人”这一官方名词,此后又有不少省市对“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了探索尝试。
虽说不是第一家,但绵阳市《关于建立和推广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的下发,在网民监督意识日益增长的今天,依然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说,“网络新闻发言人”出现是对网民知情权的一种尊重。从“滞后说明”到“积极应对”,体现了政府真心想和公众沟通的决心。其次,能有效杜绝谣言的产生。很多的网络热点问题,官方总是不能第一时间进行回应,以及时满足公众的疑惑,往往权威信息尚未发布,遥远早已满天飞。
虽然“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是好处多多,但是也需要注意,莫要演变成一种新的形式主义。若是空有其名,无其实,诸如当前个别单位的政务微博,反倒不如没有,省得多一个批评的靶子。所以,制度建立之后,能用、会用、敢用才是重中之重。
“网络新闻发言人”作为新生事物,并不一定要像绵阳市所说,“将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反映即受理,办理即答复,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因为网络浩如烟海,“网络新闻发言人”所面对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成千上万的网民,“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明显不太现实。
要想真正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用好,必须得有真心为民的理念作为支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唯有如此,才不会落入形式主义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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