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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民族团结花开高原

周红雁
2013年03月11日14:03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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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西藏高原春暖花开的时节,阳光和煦,花香扑鼻。我区的民族团结之花,在这暖风扑面的春光里,在全国两会和谐、奋进的鼓号中,开放得更加绚烂多彩。

“3·14”事件中,向各族群众伸出援助之手、救助了106人的洛桑山丹;为保护两个藏族儿童、被几个暴徒残忍地割掉耳朵的冯碧霞;无论藏族、汉族或是白族、傈僳族,他都一样为他们竭诚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的芒康县纳西民族乡纳西村党支部书记贡秋扎西;2010年4月中旬,某驻地部队受泥石流困扰,走了一天一夜,将物资送给官兵的察隅县僜人新村群众……他们,无疑都是高原民族团结的典范,他们的行为为我区的民族团结之花增添了更加夺目的光彩。

作为一个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西藏自古以来就生活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纳西等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展现出一幅多民族、多文化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美丽画卷。

实践证明,民族团结是我区和谐发展稳定的基石。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区各族人民和谐共处,和衷共济,携手发展,共同谱写了我区和谐发展的美好篇章。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关系全区大局。正如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在全国两会上所说,“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视民族团结”,西藏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倍加珍惜和谐稳定局面,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只要全区各民族兄弟姐妹自觉弘扬维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神圣义务,努力建立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高原的民族团结之花就会更加绚丽多姿。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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