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湖南邵阳一所中学学生向记者反映,学校要求犯错的学生交1000元的押金……校方表示,确实存在缴纳犯错押金的做法,主要针对那些“调皮,打架,不听话”的学生,且“当学生变好,或者转学、毕业离校的时候,都可以退回。”(3月5日《潇湘晨报》)
是“问题学生”太麻烦,还是这所学校太野蛮?至少,动辄以“经济手段”代替日常的教育管理,怎么看都有剑走偏锋之嫌。细说开去,此事中校方“污点”可谓多矣:贴标签、乱收费、区别对待,并造成了对部分学生的隐性“侮辱”。
众所周知,对学生一视同仁,当是起码的教育伦理。“问题学生”的概念纯属伪命题。然而,在涉事学校,那些调皮学生,竟被校方视作需要“特殊关照”的危险群体,何其荒谬?其实,每个学校都存在“捣蛋分子”,学校、老师应因势利导,何需祭出“犯错押金”的昏招?
“犯错押金”,并不比既有的管教手段更有效,甚至根本就是一项“逆向激励”的制度。可以想见,当学生被迫交“犯错押金”,这非但会加重其家长负担,还可能造成孩子的被隔离、“异类化”,对孩子心灵或是种创伤。
教育是一门感化的艺术,而非是“与学生敌对”的攻伐对抗。新闻中涉事学校的失误在于,过于依赖“强制力”的作用,而忘记了教育当有的柔和与包容姿态。且,我们始终不解的是,在法定收费之外,该校哪来的权力私征“押金”?
说到底,不管本意是否良善,“犯错押金”式的管理创新,确乎导致了极负面的效果。作为陈旧教育观的又一次截面展示,教育者应引以为戒。
蒋璟璟(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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