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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芦玉林
2013年02月27日13:24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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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即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不仅彰显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又道出了广大百姓的共同心声。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成为我们反腐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这是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更高要求。

首先说打“老虎”。从近几年查出的许多“老虎”案件来看,他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危害极大。例如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等一批“老虎”案。实践证明,“打蛇要打头”,“擒贼先擒王”。打“老虎”,可以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同样,不能放过“苍蝇”。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以权枉法行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社会影响同样恶劣。一位检察官说得好,现在一些部门的“人民公仆”,官不大,势不重,但权力却不小。这些人一旦“牛”起来,大有“小国之君”的阵势,把谁也不放在眼里,一个小小的“科座”、“股座”、“村座”,就能把一桩好事情办砸。正如一百姓所言:“尕头头不算官,举手抬脚能遮天。”可以说,“苍蝇”虽小,但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对党的形象损坏不亚于“老虎”。从这个意义上讲,“苍蝇”实际上也是“老虎”。

所以说,许多“老虎”、“苍蝇”案件告诉我们,社会是一个链条,哪个链条出了问题都不行。况且官职与权力的大小都是相对的,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走上腐败。“老虎”不打,不会主动降伏;“苍蝇”不打,也不会自行消亡,且繁殖速度迅速。为此必须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涉及谁,不论职位高低、贡献大小,都要从严查处,严惩不贷,绝不能姑息,绝不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

当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必须要有信心和决心。在打“老虎”的时候拿出武松打虎的劲头,不能有畏惧情绪;在打“苍蝇”的时候,不能时松时紧。不论打“老虎”还是打“苍蝇”,都要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党永葆肌体健康,永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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