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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道德力量系列谈之三:爝火燃回春浩浩

桑林峰 张宝奇
2013年02月25日16: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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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爝火燃回春浩浩”,这是明代诗人于谦《咏煤炭》里的著名诗句,意思是“煤炭燃烧给人们带来温暖,就像春回大地一般”。以诗喻人,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高淑珍当之无愧。
  
  高淑珍,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之所以能产生感动中国的道德力量,主要源于爱的奉献、爱的传递。
  
  这种爱,就是燃烧自己,回报社会;甘作泥土,孕育花朵。她筑牢爱的家园,开设“炕头课堂”,14年如一日为一群孩子遮风挡雨;她促成爱的接力,用爱的行动发出爱的宣言。颁奖词如此称赞:“粗糙的手支起课桌,宽厚的背挡住风雨。有了爱,小院里的孩子一天天茁壮起来。你的心和泥土一样质朴,你撒下辛苦的种子,善良会生长成参天大树。”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高淑珍爱自己的孩子,由此推及爱别人的孩子,再到爱社会、爱众生。就像一颗幼苗,心里有了爱的种子,才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千灯万盏,不如爱的心灯一盏。”给别人爱,自己心中得有爱。有了爱的源头,才能汇聚爱的溪流,将小爱扩展成大爱。
  
  人的职业不同,社会分工不同,但奉献爱心不分彼此。一个人只要力所能及地关爱他人,持之以恒地创造和谐,就是在践行传统美德,就是一种崇高境界的彰显,就能感动他人、感动社会。
  
  诗人鲁藜在《泥土》中写道:“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怕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做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把自己视为“珍珠”,总想干大事,常因善小而不为,常因平凡而不屑,到头来什么善果也没结,道德的丰碑上自然不会刻下他们的名字。而高淑珍甘当100多个孩子的泥土,坚持干力所能及的事,干为社会减轻负担的事,让残疾儿童因吸收泥土的芬芳而茁壮成长,让不幸家庭因无私的关爱而摆脱困境。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世间大爱,皆出于小。在高淑珍看来,自己所做的是很渺小的事情:“我是一个残疾孩子的家长,对于残疾孩子来说,这是一场大难,不能让他自己承担,我们做家长的要尽力去帮助他们。”这也启示我们,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崇德、敬业、行善,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也不会承担太高的风险,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当然,高淑珍所做的事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到,但我们要明白,人是社会的人。做人不能只为自己,而应该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多替别人着想,多为社会分担,用自己的爱心温暖每个人的心灵,让爱的春天普照大地,让爱的洪流滚滚向前。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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