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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普及先看病后付费需双管齐下

石 言
2013年02月22日15:51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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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手到病除、妙手回春、医者仁心、白衣天使……我们对医生寄予着无限美好。然而,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在一段时间一度走进死胡同,收取回扣、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没有钱就拒绝治疗,甚至抛弃患者的现象在一些医院时有发生,民众对医药行业的信任感也随之降低。得知我省将于近期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笔者非常振奋。此举有助于让医疗行业进一步向公共性回归,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据报道,在已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试点中,还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现象,在山东,全省逃费患者仅占万分之一,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以这极少的万分之一为借口拒绝这一好政策,损害绝大多数患者利益。在金融领域个人凭信用先刷卡后还钱都已普遍化的今天,在十万火急的医疗业,对大多数患者怎么就不能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呢?

先看病后付费,最直接的好处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对病人及其家属来说,能够大大减少就医环节,可以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为及时治疗争取时间;对医院来说,能够提高诊疗效率,增加接诊人数,降低成本。

对困难群众来说,先看病后付费能够保障其基本就医权利。病有所医,是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先看病,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就医权;后付费,可以实现通过医疗保险、社会救助、风险基金解决大部分,再和医院约定还款计划,按约交费,解决困难群众看病的后顾之忧。

先看病后付费,能够促进全民医保。当参加医保成为先看病后付费条件时,医保好处得到充分释放,自然会提高群众参加医保的积极性,扩大医保覆盖面。

此政策还有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成员,享受了先看病的权利,就应该自觉履行看病后付费的义务。通过教育、鼓励和惩罚多种手段,引导就医人员自觉付费,增强公民诚信意识,提高医疗诚信水平,从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虽然这一政策一举多得,但当前全面普及还有难度。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和提高风险预防能力两方面,实现双管齐下。

在医保政策上,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医保保障力度,缩小不同医保种类在报销比例上的差距,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跨省异地报销试点,争取早日实现全国性联网医保报销。

在风险预防上,一方面需要对恶意欠费逃费行为进行立法,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法益,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主导设立专项风险基金,分担困难群众无力支付和少数逃费行为带来的损失。

期待先看病后付费能够成为常态。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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