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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改进工作作风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王好元
2013年02月17日11:10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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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重视作风建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八项规定》为全党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些年,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作风飘浮,对群众愿望不上心、对群众生活不关心、对群众疾苦不动心,以及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在一些单位时有所现,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不解决,将败坏党风,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力。

改作风,一阵子易,一辈子难;善始易,善终难。作风问题年年讲,年年都是老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渐进性等特点,稍一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克服不良作风的顽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并且随时都有反弹的可能。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好作风的形成是一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过程,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日积月累的培育,更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要“学”出好的作风来。只有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规定精神、明确规定要求,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必要性紧迫性,才会内化成我们想事办事的自觉意识,又进一步外化为自觉执行的习惯。

要“带”出好的作风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当好转变作风的表率、执行规定的先锋,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自上而下逐级形成榜样,发挥好表率作用。

要“选”出好的作风来。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把规定执行好不好、自身作风硬不硬作为干部考评和单位考核的一条重要原则,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培养和造就大批作风好、要求严、群众赞的干部。

要“治”出好的作风来。要追加对各级领导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条款,通过精细化、具体化堵住规避制约、变通执行的漏洞,让规定无懈可击、无空可钻。

要“督”出好的作风来。执行规定不能仅依靠个人自觉,还必须加强监督。依据规定定期展开检查,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找准问题和差距。

要“管”出好的作风来。要发挥好制度机制的作用,建立完善融导向、激励、约束、监督于一体的作风建设机制,完善和用好领导问责和巡视等制度,落实党委书记抓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处于制度机制约束之中。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从党的十八大的清新会风到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在全党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带来令人鼓舞的新风尚新变化新气象。只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重视和加强作风建设,就一定能够形成强大力量,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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