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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对“民间反腐热”的冷思考

宛 音
2013年02月07日13:28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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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反腐领域,频频出现小三、“红霞”、“房姐”们的身影。于是,舆论欢呼“民间反腐”迎来黄金时代。

显然,我们不能忽略“民间反腐”的重要作用。肃贪离不开有效的举报线索,而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正因此,一个个“问题官员”在香艳日记、小三小四、艳照视频、多套房产等案件中现出原形。应该说,“民间反腐”借互联网之力,确实大大降低了反腐成本,同时提高了反腐效率。这是“民间反腐”的一大贡献,也是其最值得肯定的地方。

我们应认识到,“民间反腐”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象说法,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肃贪反腐,因为更多的时候它只是提供了贪腐线索。在目前的体制下,“民间”不是反腐的责任主体。民间“反”得再凶,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动静,那“民间反腐”只会停留在网络举报阶段。新形势下的反腐,需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从立案侦查到依法审判。过于倚重“民间反腐”,有可能使公众误判反腐责任主体,其结果于反腐工作反而不利。

尽管如此,仍需高度重视“民间反腐”。民间反腐情绪的高涨,说明群众对腐败现象已十分不满,对党和政府充满着信任和期待,这是反腐败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重要民意基础。同时,来自老百姓的反腐智慧,对有关部门查处贪腐还有所借鉴和启发。然而,在网络立法尚不健全的前提下,“民间反腐”有时会游走在反腐与侵权的中间地带,有时甚至可能走向极端。这就提醒有关部门,在对“民间反腐”及时给予激励、引导和规范的同时,须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反腐制度体系。

(责编:吴斌、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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