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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评论员:彻查陆丰“房爷”才能让公众重拾信心

2013年02月06日14:49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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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广州“房叔”、郑州“房妹”、陕西“房姐”之后,陆丰“房爷”再次横空出世。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现任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陆丰市碣石镇挂职党委副书记赵海滨,被实名举报不仅拥有两个身份证,而且在陆丰、深圳、珠海、惠州等地均有房产,“仅在惠州市登记在其名下及其公司名下的房产就有192套”。截至昨晚22时,赵海滨的“双户口”问题已经查证属实,而房产及其他涉嫌违法行为仍在调查中。

纵观中国“房氏家族”,普遍都存在“多户口、多房产、多投资”的特征,不断刷新的房产纪录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作为其中的“新贵”,赵海滨同样在两地拥有两个户口;他的名下也确实登记有192套房,只不过解释说“主要投资者是他的弟弟,他不过是一个管理者而已”;此外,他还是惠州市金宝集团建材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户多多”明显不合法,“房多多”明显不正常,赵海滨如此庞大的“实力”怎能不让人震惊?公众又怎会不对其中的“官商结合”浮想联翩?因此,要消解公众的疑问,首先必须彻查赵海滨的户口、房产、投资问题,他的“双户口”是如何取得的?他究竟有多少项投资项目?又有多少来源不明的资产?

作为一名公安系统里的老警察,赵海滨不仅堂而皇之地拥有“双户口”,而且公然利用假身份经商牟利,这难道不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吗?陕西“房姐”还要想方设法“公关”,而赵海滨则直接是利用警察特有的权力为自己服务。公权私利化,既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感情,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因此说,警察赵海滨的“双户口”问题比一般人更加严重,不能仅仅“注销”了事。同时,国家早已对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进行了明文禁止,但赵海滨仍然肩负“法人代表”的重任,仍然敢于以企业负责人身份走上被告席。赵海滨为何能有这般“自信”?为何敢于公然“知法犯法”?这是需要彻底调查的第二个层面。

作为一名被市民举报多年的官员,汕尾市公安局高层领导也坦承“赵海滨拥有两张身份证的事情在当地公安系统内部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仍然能够“官照当、生意照做,毫发无损”,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底气呢?这背后有没有猫腻?有怎样的猫腻?哪些人应该承担失察甚至包庇纵容之责?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应该有个说法,为什么不及时回应实名举报人的疑问——“一个公安系统的干部,公然办两张身份证,用另一张证件招摇过市、坑蒙拐骗,为什么没人管?”2009年,法院已经获知赵海滨的“双户口”,2012年,公安机关注销其“赵勇”的户口和身份证,但对于党员干部如此造假,纪检监察部门却没有给予相应处分。这究竟是为什么?赵海滨的背后究竟有没有“保护伞”?这是需要彻底调查的第三个层面。

昨日下午,陆丰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解释了赵海滨的“双户口”问题:“赵海滨上世纪90年代当了一家保安公司的副总经理,为了方便对外做生意向陆丰市公安局党组申请办了一个名为‘赵勇’的户口,此事得到公安局政委审批和局长同意,但赵海滨回到公安系统后没有注销这个身份证,已可以确定为违纪行为。”我们不明白的是,警察竟可以以经商为名申请另外一个户口,这究竟是“法律规定”还是“人为作法”?确实有必要给公众一个准确说法。

纪委负责人还表示,“赵海滨是正科级干部,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所以我们调查要谨慎深入。截至目前,纪检部门没有发现赵海滨有利用‘赵勇’这一身份证去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赵海滨目前仍在任职。”培养一个干部确实不容易,但公众的质疑同样不能回避,纪检监察部门既不能“充耳不闻”,也不能“自说自话”。

当下,惟有彻底调查赵海滨,方能让公众重拾信心。

今日凌晨,新华社再次发布消息称,陆丰市委、市政府决定免去赵海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碣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并立案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全面调查。这是可喜的进步。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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