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浙江日报:若“执法必严”又何需“鞭刑返祖”?

李晓亮
2013年02月04日13:37   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我们确实没有鞭子,但我们也不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缺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慑天下”的威权主义,看来无论何时,都颇有市场。陈代表也算是公安司法系统从业者,不知为何会如此草率抛出这个“鞭刑震慑”论。此话一出,引起极大争议,就在于“引进鞭刑、震慑犯罪”的呼声,其实是一个似是而非的伪命题。

首先,它有悖于人类整体的法治和文明进程,是一种“刑罚返祖”的历史倒退。即便从世界范围来看,鞭刑也是目前极少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因为在现代文明社会,这种直接践踏个人尊严的肉体刑罚,无疑是野蛮且反文明的。如果仅以对肉体的鞭笞和羞辱来达到威慑犯罪的目的,那么不得不说,新加坡的藤条鞭笞,在有着更为悠久历史和花样繁多的肉体刑罚的中国面前,太小儿科了。

如果说,肉体刑罚的酷烈,才是震慑犯罪的无上法宝,那么“炮烙、醢脯、剖心、凌迟、车裂、腰斩、点天灯……”光看名字都让人后脊发凉的琳琅满目的中国古代酷刑,绝对可以垂范万邦,为万世之表。现在何需去新加坡进口一个“鞭刑”?林冲脸颊上刺的金印都比那几鞭子来得更“刻骨铭心”!可是,为何这些酷刑,早在进入近代社会之前,就已经被我们老祖宗所自觉摒弃?就是因为人类越文明,社会治理越不能靠酷刑峻法来解决。

新加坡社会秩序好,民众素质高,犯罪率低,倒不一定取决于其刑罚多么酷烈,多么没人性。而恰是人家法律严格,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这几句,也经常出现在我们司法部门的外墙上。可是它有没有内化到执法者的内心,内化为司法运行的内在肌理?这是值得存疑的。

我们确实没有鞭子,但我们也不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缺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十几年前,18岁的美国青年迈克尔·费伊因为在新加坡损坏公物,被新国判处鞭刑。得知鞭刑的残酷,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出面求情,结果新加坡总理回应: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我们从这里看到的是鞭刑的酷烈和威慑,还是新加坡执法的威严?我们该学的究竟是变态的鞭刑刑罚样式,还是不徇私不枉法的执法态度?相信已经一目了然。

(责编:吴斌、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