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还有三宫六院,我有两三个相好算什么?”“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我不贪污,当官干啥?”腐败分子大凡总是找出许多腐败的理由,好像身不由己。陈锡诚就是这样的人。
前不久,《检察日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98万元,索取和非法收受人民币90万元、港币2万元。2012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陈锡诚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陈锡诚腐败的理由,是干了15年的副厅长,一直没有“转正”,在下属成为其领导后,心理失衡,“很郁闷”,想找点儿事情做。他找的那点事不是加强学习修养,超脱世俗的诱惑和困扰,而是“破罐子破摔”,干着贪污受贿的勾当,步着“升官不成便腐败”的后尘,由一个专家型、学者型的领导沦为罪犯。与他在这之前“想做好工作,报答组织对自己的提拔,干出点儿政绩,靠能力再进一步”的精神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判若两人。
不难看出,陈锡诚的腐败理由包括进步的理由是围绕官职的升迁。一旦升官梦被打破,进步的理由就变得很脆弱,而腐败的理由倒很“充分”。不提拔我吧,我就不干了。官场上不行,就在金钱上捞一把,以求得心理平衡。在他看来,提拔不提拔是决定进步与不进步、腐败与不腐败的前提。
陈锡诚当官失败,并不是能力和水平的问题,而是做人的失败,是人生观、价值观的完全扭曲,从而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动力。也许他被提拔了可能不会堕落,还会进步,但是这个假设存在许多疑问。譬如他当了厅长还想做更大的官呢?如果没有满足的话又会如何?因为欲望如同天坑,再多再好的东西也无法填满贪婪。
雷人的腐败理由五花八门,折射出思想的荒芜和贫瘠,说其厚颜无耻并不为过。陈锡诚的腐败理由并不新鲜,但其复制的样本再次告诫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对党员干部加强清正廉洁教育、学会淡泊名利是何等的重要。人生总不是一帆风顺,如何正确对待荣誉和升迁、实实在在地对待一切、豁达客观地看待生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老课题中的新要求和硬任务。只有过好名利关,才能克服委屈感、抱怨感、失落感,才不会产生滑稽荒诞、颠倒是非的“腐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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