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要求今年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据《京华时报》)
官员财产申报一直是群众呼吁最强的改革领域,但申报规定出台后就没了下文,让申报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审查官员财产、规范官员权力的作用。中纪委此次提出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必将让规定发挥实效,起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作用。
抽查核实能对领导干部造成威慑。尽管是抽查核实,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被抽到的可能,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对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从而对全体党员干部起到监督检查作用,让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工作上,不敢和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如实申报财产,报告个人事项。
抽查核实能为干部考评提供有力依据。抽查核实涉及领导干部个人工资、奖金、津贴情况,还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房产,投资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情况等,可以与职位进行有效的匹配,监察干部是否廉洁从政,从而及时发现那些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干部,有效惩处那些损公肥私的干部。
抽查核实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腐败往往源于对权力的扭曲和错位,腐败一般表现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通过抽查核实可以对权力运行形成规范,督促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是反腐倡廉的实质性探索,是回应群众心声、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举措。只有在抽查内容界定、抽查结果公示及抽查制度化、常态化上有新的举措、新的进展,真正让抽查落到实处,贪污腐败行为才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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