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167万元人民币及10万美元。23日,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谢功卓涉嫌受贿一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谢功卓表示认罪,说到动情处,还一度哽咽,泣不成声。(据1月24日《检察日报》)
可以说,按下贪婪的开关,便掉进人生的黑洞。打开贪欲的潘多拉盒子,便拉响了自我毁灭的引信。对于这一点,曾先后担任过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谢功卓,恐怕再清楚不过了。然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终,自甘堕落只能掉进自己挖掘的陷阱,铤而走险只能焚于自己点燃的火中。
据武汉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8月至2009年10月,谢功卓在担任武汉市汉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汉南区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汉南区招商引资、全市文体改革等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7万元和美元10万元。
庭审之时,本月2日刚过54岁生日的谢功卓戴着手铐,在被告人席上,昔日的“风光”早已“跑光”,望着他泣不成声的样子,着实令人如梗在喉。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风光”和“风险”并存。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在这个问题上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切记:人民群众把权力交给你,是对你能力的肯定、人格的信任,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有权不搞特权、掌权不谋私利。如果弄不明白这个道理,就会肆意挥霍手中权力,把权力当作升官发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大肆收受贿赂,最终走进一条永远也走不通的死胡同。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站在立党为公的阳光下,脚下就不会有污浊的阴影。谢功卓的今日直白地警示我们:权力不仅是组织对个人的一种考验,也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考验。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让权力之树深深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就会抵挡不住各种诱惑,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就会与谢功卓“殊途同归”。
记得一位西方学者说过:人是十分易于屈从罪恶和情欲的。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被限制,而在拥有权力时更应如此……那些在缺少权力时活得很谦恭的人,一旦有了权力,感到再没有什么能阻碍他的暴行时,往往也能表现得像魔鬼一样凶残。然而,滥用权力,放纵贪欲,就“像魔鬼一样凶残”,这无疑是在自己的脖颈套上绳索,愈贪则愈紧。因为当一个人眼里只有金钱的时候,他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地狱的门槛。
如此说来,对领导干部来说,掌权不是风光,不是安逸,而是责任、是奉献,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要想填写好自己的人生履历,就要少一分做官的念头,多一分做事的责任,不论在阳光下,还是在月光下,都要留下自己正直的身影,都要记住“贪欲是滋生腐败的源泉,自律是遏制欲望的堤坝”的道理,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千万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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