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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常”、“长”二字言简意深

赵超、周英峰
2013年01月23日16:5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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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常”与“长”,简简单单两个字,体现了党对腐败问题的清醒认识,道出了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常”、“长”二字,是对全党的一种警示。腐败是社会毒瘤,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当前,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已到了深恶痛绝、忍无可忍的地步,对我们党解决腐败问题更是充满期待。但是,对腐败问题的危害性,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些党员干部头脑中却没有非常清醒的认识,置身度外者有之,随波逐流者有之。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面对人民群众空前高涨的期待,党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有所作为。特别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需要抓住“常”、“长”二字,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常”就是经常抓。当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就得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对于腐败分子,有一个抓一个,“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贪变成巨贪。

“长”就是长期抓。根除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有惩治腐败的决心、信心,也有长期作战的恒心、耐心。当前,在决不放松惩治这一手的同时,应当把更多精力用在预防上。借助当前抓作风的有利契机,狠刹歪风、整肃纪律、清理特权,不断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应当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就反腐问题频频发声,措辞甚为严厉,可谓振聋发聩。短短两个多月,从省部级高官李春城等落马,到雷政富等地方官员被查出,反腐明显提速加力,群众更是拍手称快。人们期待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时时不忘“常”、“长”二字,不断用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取信于民。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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