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新民晚报:治过度包装应有更严标准

2013年01月22日09:57   来源:新民晚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将赶在春节前的2月1日实施,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如拒不改正,商家最高将面临5万元罚款。

  过度包装多年来之所以打而不死,一是有送礼经济、行贿经济的庞大需求在撑腰,另一方面,则是“老鼠夹子”型号不太对。上海界定过度包装的标准基本沿袭了国家标准,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但在送礼经济的推动下,近年来月饼、茶业、保健品、化妆品、烟酒的价格早已一路攀升,有的商品往里面放根小金条,包装总费用都不会超过零售价的20%。上海反过度包装的法规,要对付这样的畸形包装,就得在国家强制性规定之上订出更高标准来。

  此外,上海虽不是过度包装商品的主要生产地,但依然有众多此类商品的生产企业、总代理企业、包装企业甚至企业总部。因此,地方法规在强化流通企业责任时,对此类企业的责任也应该更明确一点,职能部门才有底气去上门打老鼠。反过来,这些企业要想不被过度包装的同行挤出市场,就会主动来当“监督员”。有这支部队暗助,商家再想搞过度包装就难了。

(责编:方蕊娟、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