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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社会欠薪讨薪必将难休

鲁杨
2013年01月22日09:30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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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欠薪问题别只是节前应景

  去年11月,新加坡SMRT公司的102名中国籍公交车司机在宿舍外罢工,抗议该公司对中国籍司机的"工资歧视"。新加坡内政部证实,参与罢工的29名司机当天已全部遣返回国,一名参与罢工的司机在新加坡因"非法罢工"的罪名被判刑6周。这是一次出乎讨薪者意料的处理结果,因为在没有罢工传统的新加坡,民众早已习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一切劳资纠纷,使用非常手段者会付出异常高昂的成本。

  新加坡媒体点评,"正是中国式的这种维权思路,使这些中国籍司机误判了新加坡政府及雇主的反应。"文章认为,像美国人那样动辄就"法庭上见"、"让我的律师同你说话"的举措,在中国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很多导致"中国式讨薪"发生的原因,不过是些不太严重的经济纠纷,当事人之间直接谈判无效,既不经第三方评判也不经仲裁更不经司法部门,以跑到影响大的地方闹一场为大家认可的唯一有效手段。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地方,每年年终的时候几乎是常态上演的戏码。

  公允地说,这不能全怪农民工法制意识不强,根源有二:正常渠道讨薪成本过高;用工企业违法成本过低。

  《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中提到,为了要回拖欠农民工的1000亿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的成本,而农民工本人也需要为讨薪付出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曾经有人计算过,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从劳动监察大队接受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至少需要经过4个月零10天的时间。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对"恶意欠薪"入罪作了明确规定。但法律对于什么是"数额较大"、什么是"严重后果"都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造成恶意欠薪入罪条款难以进一步落实。于是很多欠薪企业都抱有侥幸心理:如果逃得掉,就能大"赚"一笔;如果逃不掉,把该付的薪资付了,也没有额外损失。拖欠者得利在客观上给不良经营者提供了逆向的示范效应,使得拖欠行为愈演愈烈。因此,去年以来通过集体停工、群体上访方式讨薪的现象增加,"恶意欠薪"竟然反弹,甚至还出现了"娃娃讨薪"、"微博讨薪"、"拜神讨薪"等讨薪形式。

  在新加坡、美国等国,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主不能到高档场所消费,不能拥有自己的私家车,情节严重的还会入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中,规定雇主蓄意欠薪最高可罚35万港元及监禁3年。相形之下,我国的欠薪企业违法成本依然过低。

  没有欠薪就用不着讨薪,因此消除五花八门的讨薪现象的根本之道还是杜绝欠薪现象。而根治欠薪痼疾最好的办法就是加重处罚,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恶意欠薪入罪的司法解释,细化认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此外,还应从三方面着手:加强宣传刑法修正案,使劳资双方都清楚明白法律的威力;建立人力资源、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加速讨薪办理流程,降低农民工讨薪成本;尽量增加企业电子账户的运转,便于收集证据,发现并及时制止恶意欠薪现象。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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