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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转变作风 “下”也有责任

廖建江
2013年01月18日10:45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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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都相继出台文件,对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笔者发现,不论是从出台的文件看,还是从舆论反映的情况看,这些新规都是着眼于“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样做固然没有错,但如果没有“下”的配合、支持、监督,恐怕实际成效要大打折扣。

仔细观察各地各部门出台的转变作风新规,其实在前些年也都做出类似的规定。一个正常规定,为何要一再强调,这就需要从人们,特别是“下”的潜意识里做一番深入分析。在不少“下”的习惯思维里,领导出席活动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发贺电贺信等,是再正常不过的。一方面,体现了上级的重视,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自己脸上也有光,是工作成绩的象征。这种习惯思维,不仅反映了一些地方“重形式”大于“讲效果”的作风,也暴露出某些基层干部习惯于靠传达领导讲话来开展工作的行政惰性,而一旦领导没参加会议活动,没了“指示精神”,便无可适从。

落实转变作风新规,在做好“上”的文章的同时,也要切实转变“下”的观念。从“下”的角度来看,正确理解与看待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不仅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更是一个行政责任问题。不从思想深处破除“领导出席活动会议才重视”的习惯思维,不但自己的工作难以体现实际成效,缺乏创新力、创造力,也容易变着法子让上级部门做出的新规走味变样,把领导干部的作风“惯”坏。

再者,“上”与“下”是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对于省级而言,中央是“上”、市县是“下”;对于普通干部而言,既要听从各级领导的指示、又要服务社会大众,只有自身转变作风,又推动他人转变作风,整个社会的风气才会好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要使转变作风的新规落到实处、见好成效,“下”的责任一点儿也不比“上”来得小。只有上下一心,合力维护,互相监督,那些不合时宜的陈规旧习才会逐渐淡出大众的视线。

(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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