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6点,知名足球评论员、作家李承鹏在深圳中心书城签售新书《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在经历了成都的“禁言风波”和北京被掌掴、扔菜刀之后,他在深圳签售时,再次被骂汉奸。签售现场还一度引起了混乱(1月16日《南方都市报》)。
作家李承鹏在签售时连续出现“事故”,对于码字之人而言,并非一个好消息。一者,如果哪天我们发表了一些别人不同意的文章,可能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二者,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不用“文斗”相反却要用“武斗”的办法解决,之于文明社会、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构建,也并非是一个好消息。
观点的表达应该是自由的。伏尔泰曾言,“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说话的自由权利和观点是对是错没有任何关系,而掌掴、扔菜刀以及进行辱骂等行为,完全脱离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层面。相反,发生在李承鹏身上的这些事情正在表征着这样一个舆论现状——我不同意你说的话,我就要菜刀砍你,或者打你的脸,或者骂你为“汉奸”。
现代社会为法治社会,打人、扔菜刀都属于违法行为。一个耳光,拍下去容易,收回来难——这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范畴。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依照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掌掴和扔菜刀还属于“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范畴,犯事者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事者还涉嫌构成侮辱罪,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现代社会里,所有的观点都应该拿来讨论,并要力求用“文斗”的方式加以解决。李承鹏的观点未必高明睿智,如果你有更高明的观点,完全可以拿出来进行反驳。如果看到不同意的观点和意见相左的当事人,就拿起菜刀和巴掌,则势必会让文明社会的秩序陷入混乱。最起码的,那些看似高尚的人还应该遵守一下时下的法律吧。
山东 王传涛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