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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不送礼没法活”折射了什么

王守泉
2013年01月10日08:43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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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中国江苏网的报道说,在前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的办公室里,总共搜出了近4000万元财物和八个房产证,一场牵涉面极广的调查由此展开。一批在中国铁路的“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了“丰功伟绩”的发明者、企业家一个个被拉下马。一位供应商这样描述这场危机:“有时聚会,会讨论一下谁进去了,更多时候是什么也不提不说,因为谁都有进去的可能。”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毁灭性局面?因为送礼。

  “我们送礼,不代表自己想得到多大好处,是不想让他为难我们。”张运刚是供货企业哈科所的负责人,是“哈科所公认的能做事的人,所里的人对张运刚颇为理解。‘他这样做也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不送礼就没办法活。”

  “不送礼没法活”,我相信这是中国社会丑恶一面的真实写照。“谁都有进去的可能”,这一偶然性的描述,不经意间揭示了送礼的普遍性。想想刘瑞扬暴露的戏剧性吧:2012年7月,因为一部耗资1850万元却没有公开招标的高铁宣传片,铁道部宣传处前处长陈宜涵被查。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最终成了主角的却是她的丈夫刘瑞扬。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古往今来,人来礼往都被视作人之常情。孔子也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只是需要明确的是,送礼只能是私人情谊,在送礼有碍公家利益时,必须叫停。可惜,我们过去缺少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对于哪些是人来礼往、哪些属于行贿受贿,没有一个明确界限并被大家熟知,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触发了犯罪的高压线。或许,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对送礼作出明确的价值规定,以杜绝温水煮青蛙式的犯罪。中国有很多官员,在倒下后把责任归为人来礼往,或许有搪塞的成分,但有的还真有可能是犯晕。

  现代化是对传统社会进行现代改造的过程。对我们社会的送礼文化,必须进行现代法治的改造。试想,在一个单位里,大家都接受了某人的某笔礼金、土特产,你想特立独行坚辞不受吗?这不合乎中国人的从众、随大流习惯,如你坚持己见,很可能发现你被视作怪兽、另类。正是这样一种社会文化,形成了鲁迅所说的“大酱缸”:不被同化,就被视作书呆子、傻博士。这很契合所谓的“泡菜理论”:投进泡菜缸里的是白菜萝卜,出来的全是酸菜。

  刘瑞扬科班出身,精通专业。他能够得到赏识提拔,是他专业过硬,在铁路专业化、技术化、规范化建设方面颇有建树。“早年和他打过交道的供应商提起刘瑞扬颇为唏嘘,当年的刘瑞扬意气风发,能干,做事认真,在业务上很有想法。”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身居要职之后,成为了社会恶习的围歼对象。面对八方来敌,刘瑞扬缴械了。

  社会改造的最好路径,当然是法制化,制度化。但刘瑞扬的落马说明,即便是有了资质认证、招标、程序制约和完善的法律,依然不能阻止犯罪的发生。如果有人蓄意犯罪,刻意规避法律制度,“部里一个电话”就搞掂一切,什么制度都是白给。所以,怎样使人们不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还不想腐败,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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