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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对渎职“心狠”才会对人民“心软”

河岳
2013年01月10日08:4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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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河南兰考6名官员因“1·4”火灾被停职。“12·31”山西苯胺泄漏事故谁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相信也不用等待太久。因为同一天,“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渎职犯罪传递了强烈的“从严”信号,包括严格法网、严格司法、从严惩处。

对渎职“心狠”就是对人民“心软”。表面上看,渎职腐败“不落腰包”,甚至是“好心办坏事”,然而,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常常令人瞠目结舌!每一起人祸背后,都交织着无辜百姓的血和泪。严惩渎职,是对法治精神的最大尊重,是对公众利益的有效维护。

严格执行新司法解释,对“集体研究”式渎职不“抓小放大”,对中饱私囊型渎职一律数罪并罚,对所有渎职犯罪都“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是法治建设的品格,也是法治中国的希望!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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