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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而有“议”

王洪柱
2013年01月08日10:52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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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即“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会而有“议”,“议”而有决,是开好会议的题中应有之义。据《尚书》记载,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凡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讨论协商决定。这大概是历史上较早的“会议”。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开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研讨工作,解决问题。不商议事情,不解决问题,还要开会干什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开会、怎样开会,还是问题:一是无“议”,只是为开会而开会,把开会当成目的,把开会作为政绩,工作就是开会,开会就是工作。只追求开了多少会,不追求商议、解决了什么问题。二是空“议”,认认真真走过场,用会议落实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会议越开越多,越开越长,越开越讲排场,而需要商议、解决的问题依然故我。这些“会风”上的沉疴,难道不应该施以猛药、幡然改进吗?

  贯彻中央和军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精神,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改进会风并非只是数量和时间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会议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能不能商议好、解决好问题,是检验会议成效的唯一标准。

  开解决问题的会,首先要严把会议议题关,凡是法规、职责已经明确的事项不开会,凡是能用现代传媒处置的事情不开会,下功夫搞好调查研究,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摸准,把会议的议题选准。其二,发扬民主作风,把会议的议题议透,多一点交流、互动与碰撞,使会议的议事和决策功能真正发挥出来。其三,会议一旦形成决议,就要坚决抓好落实。会议开过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跟踪问效,把会议制定的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到实处。其四,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控制时间,把握导向,优化程序,确保议出质量、议出成效。

(责编:吴思瑶(实习)、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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