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涉及不雅视频的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到涉嫌性侵的黑龙江人大代表孙德江,从被曝向情妇写“离婚保证书”的山东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到涉嫌滥用职权包庇儿子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仅一个多月时间,就有十多名官员因艳照、情妇、名表等吸引眼球的“花边新闻”通过网络传播而“东窗事发”。
电子科技时代,网络反腐彰显神威。同时,也由此引发社会各方的迫切期待:依靠科学技术,在更加广泛的领域、更深层次地进行反腐防腐。
网络反腐具有社会性、公开性、参与性、透明性,举报信息公之于众后会形成较大舆论压力,倒逼有关部门调查,往往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不足,在当前不失为一种高效方式。但是,在如火如荼的网络反腐中,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出于正义感,其中一些举报人是因为要求得不到满足,产生利益冲突,基于“泄恨”动机,才选择网上举报。仅仅靠这种方式来进行反腐败斗争似乎有点荒诞,网络“狂欢”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更难以起到“根治”腐败之目的。依靠猎奇心理难当大任,网络反腐需要注入更多的正义与理性、责任与担当,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我们在呼唤网络反腐的同时,还应该看到网络反腐内容选择往往有偏差,多集中于官员生活作风、官二代举止等一些博人眼球的话题上,有时甚至带有娱乐化倾向。即便网络反腐“揭发一个就能处理一件”,但它也有自身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如重大决策权的滥用、权力的“暗箱操作”、经济领域的贪污受贿等隐藏于穿着打扮背后的深层腐败问题,往往是网络反腐难以涉足的“盲点”。反腐倡廉,网络曝光行之有效。但是,仅仅靠网络革命是远远不够的。
不可否认,传统反腐体系有一定的封闭性、局限性,举报查不查?有时则由领导说了算。加之反腐渠道层级多、环节多、效率低,同级举报人容易受干扰,有时甚至遭故意回避。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制度“含金量”还不高,迫切需要融入网络之类的高新技术支撑。“制度+科技”二合一,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为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
对此,山西省积极探索、全力推进惩防体系信息网建设,并初显成效。媒体报道,运城市开通“农廉网”,受理网上投诉1.34万人次,督办解决0.87万个,责任追究1203人次;大同市创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现远程电子监察,对服务类权力进行流程优化,平均办理时限由25.05个工作日减为7.29个工作日,提效70.9%。
制度就是“防火墙”,只有进一步加强反腐制度建设,拓宽网络以外的反腐渠道,反腐机制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我们容不得任何腐败,同样,我们不愿看到自己的战友、同事倒在“糖弹”下。所以,我们要预防,我们渴望保护、挽救更多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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