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实践证明,这项活动对于创新寺庙管理举措、促进寺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下去。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积极性的重要载体,是健全藏传佛教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行动,是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和寺庙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各寺管会和广大驻寺干部,作为活动开展的组织推动者、直接参与者,其水平高低、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活动的成效。因此,必须努力加强学习和实践,着力提高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做好寺庙僧尼工作的本领,为把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提供能力保障。
要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做到既懂法律、又懂宗教,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寺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和掌握藏传佛教的历史演变、基本教义,支持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引导宗教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要切实提高做好僧尼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在与僧尼交往中增进感情、拉近距离,摸透实情、明确思路,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组织,注重对寺庙僧尼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学会与僧尼打交道,善于与僧尼交朋友,真正与僧尼打成一片;要积极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在促进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促进佛事和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要切实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研究掌握寺庙管理特点和宗教发展规律,研究做好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的方法和技巧。要正确认识我区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建立健全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切实维护好解决好寺庙和广大僧尼的切身利益,引导广大僧尼同全区各族人民一道,坚决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寺管会和广大驻寺干部,要在活动中经受锻炼,增强本领、提高水平,练就做好宗教寺庙僧尼工作的真本领,在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不断激发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中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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