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省上下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美丽四川,实现永续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地处西部的四川而言,如何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省各项工作,我们要从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同时,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沃土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土地。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我省是资源大省,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树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当前,我省正处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期。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既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又要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既要大力发展优势制造业,更要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要统筹城乡发展,把握未来城乡发展的形态和走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建设美丽四川,实现永续发展,我们责无旁贷。全省上下必须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牢固树立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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