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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切糕事件”警示信息发布务必准确完整

张贵峰
2012年12月07日08:55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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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村民凌某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价值约16万元,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元。这一消息迅即引发了地域攻击和调侃热潮。网友纷纷跟帖,或回忆吃切糕的经历,或吐槽切糕是检验“高富帅”的重要标准。(12月4日人民网)

  针对沸沸扬扬的“天价切糕”事件,12月5日岳阳市公安局表示,此前“岳阳公安警事”微博未经核实发布不准确信息,深表歉意。11月21日发生的因买卖纠纷引发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并殴打他人案件,新疆籍商贩被损16台三轮摩托车、核桃仁糖果5520斤损失及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15.2万元。(12月5日新华社)

  岳阳市公安局针对“切糕事件”再次发布的上述更为准确详尽的信息,无疑有助于有效消除澄清此前因“不准确信息”发布而引发的种种“天价切糕”舆论质疑和迷惑。

  虽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从政府信息发布角度看,此次因“发布不准确信息”而导致的风波,对于作为政府机关的岳阳市公安局乃至其他一切政府部门来说,仍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值得认真反思总结的重要警示和教训。

  在这里,一个最为首要和突出的警示和教训恐怕就是,政府的信息公开发布,尤其是像岳阳市公安局这样执法机关的信息公开发布,必须坚持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放到首位;否则,不准确不完整的草率轻率信息发布,可能还不如没有信息发布——不仅起不到澄清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作用,反倒很可能“添乱”。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而最近发布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也明确要求,“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但此次“天价切糕”事件以及此前一些类似的政府信息发布事件,显然再次表明,时下我们不少政府信息公开,还远没有做到“准确而完整”。

  如何从制度上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准确、完整?我想,至少应从两方面着手:其一是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保证不同政府机关以及机关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及时就相关政府信息在事前进行密切充分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彻底避免“未经核实”情形的发生。

  其二是健全完善明确而严格的问责机制。不得不说,目前我们在这方面,无论是《信息公开条例》,还是《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问责方面都还存在不足之处。如《条例》,虽然规定“行政机关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但对于不准确的政府信息发布,具体应该负什么责任、怎样问责,却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进一步规定。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虽然规定了“公开的信息错误、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对公安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但具体究竟应该怎样处理,同样缺乏更为明确的说法。

(责编:原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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