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指明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方向。
作为文化资源丰富绚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惠民工程有序开展的云南省来说,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惠民为目标,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文化创造活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是继承、弘扬、升华云南精神,持续推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应有之义。
增强文化创造活力,要将改革创新作为加快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华文化拥有五千年灿烂历史,但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社会生活和人们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文化建设一方面要着眼进行自身的调整和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要;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建设发展、博采众长、交融互汇,主动担当起为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使命。增强文化的创造活力,要在延续与传承的基础上,注重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化与重塑、本土文化向外来文化的学习与借鉴、文化内涵到外延的不断创造与更新,朝着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目标大步迈进。
增强文化创造活力,要树立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理念,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是促进传统产业创新的先导产业,更是能够以较低的资源消耗、较少的环境污染来迅速推动新兴产业崛起的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和民生产业。作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的6个省区之一,云南以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和数十年来持续不断的发展实践,为文化产业注入了较强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要以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为目标,充分发掘丰富的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资本的结合与创新,建立健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支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要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的机遇,充分利用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融、商缘相通的优势特点,大力开展交流与合作,探索文化产品的进出口新机制,不断增强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文化出口基地。
增强文化创造活力,必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事业是惠及亿万人民的“文化民生”。经过10多年的文化建设与体制改革,我省的公共文化服务有了较大改善,但服务水平不平衡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我们要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公共文化的服务方式,以适应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让文化的养分遍布云岭每一寸土地,让文化的种子在每一个云南人心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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