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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

罗峰
2012年11月30日15:05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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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是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路径,是十八大“五位一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创新社会体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主体间所形成的一种稳定性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基础和结构性力量。没有社会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变革,社会建设就缺乏推进的支点和抓手。在计划经济年代“全能政府”的理念下,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其他社会管理主体要么不存在,要么其运作具有高度的行政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和政府几乎是当时唯一的社会管理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度拓展,以往相对单一的同质性社会逐渐被多元的异质社会所取代,人们的诉求变得多样,社会的价值变得多元。并且,随着行政改革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及其不断调整,以前由行政力量所主导、掌控的资源和空间逐渐被释放出来,社会自主性逐渐增强。特别是,由于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事业、社会救助等领域中的拾遗补缺作用逐渐显现。

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不断成长壮大,其活动的有序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标示着传统的高度行政化的社会管理体制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面临着结构上的适应性问题和功能上的回应性问题。在结构上,如果仅靠以行政力量为中心的单一社会管理结构,将很难捕捉到社会各领域、各层面所发生的具体而细微的变化。社会上的各种诉求也很难通过这一单向度的管道得到及时、有效地传输。在功能上,行政主体的积极效应理论上应主要体现在其法定权限和有效活动空间内。如果跨越了法定的行政边界,干预或替代社会其他主体的法定权限事务,“政府失灵”就会发生。

由此可见,要解决社会问题,仅靠行政力量的单打独斗,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同质性较强的社会走向异质性特征明显的多样化社会,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必然要被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所取代。

十八大所指出的新社会管理体制,是针对转型的、多样的中国社会所设定的一种 “多元共治”的公共治理结构。这种管理体制的目标导向是促进社会的和谐,手段是要发挥一切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社会建设和管理不再仅靠党和政府的“大包大揽”。这一新的理念不仅体现在党委、政府、社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的明确规定上,也体现在“全党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之号召中。它既契合了中国社会变迁和发展的现实,也符合国际公共管理学界关于“公共治理”的倡导。在社会管理实践中,为达到社会和谐,政府要善于搭建社会各方及利益相关者的协商、讨论平台,特别是注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合法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时,刚性化的行政指令也不再是唯一的社会管理方式,志愿性、市场化和法治化等手段或方式也是重要的选项。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责编:吴斌(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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