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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 大家谈④

经济日报: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从“三个方针”谈起
鲍晓倩
2012年11月30日08:43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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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困扰着近现代人类文明。

西方发达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发展模式,让人类付出了沉重的自然环境代价,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早已成为全球共识,当代中国应如何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意味着我国对发展与保护关系的认识进入了新境界。

从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到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的体现,也是在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得越来越明确的结果,更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必然选择。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只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才能真正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

节约优先,才能真正破解资源约束发展的瓶颈。我国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但资源利用效率却相对低下,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伴随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面临的资源约束正日益强化。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坚持节约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可以有效缓解当前面临的资源约束。同时,资源使用与污染排放密切相关,资源消耗少了,有助于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着眼将来,也应该认识到,地球的任何资源都不是无限的,只有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才能给未来留出更多发展空间。

保护优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被确立为基本国策,近年来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积极进展。然而,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地下水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空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等深层次环境问题逐渐暴露。保护优先,要求彻底转变重发展轻保护、GDP至上的发展理念,把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保护优先,要及早行动,历史经验表明,环境一旦污染,生态系统一旦破坏,治理和修复成本巨大,甚至很难逆转。也正因为此,我国在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同时,已着手优先保护水质良好和生态脆弱的江河湖泊,“十二五”期间将投入500亿元左右优先保护30个水质良好的湖泊。

自然恢复为主,才能让大自然的生态系统真正重归和谐。人类发展经历了农业文明的敬畏自然、工业文明的人定胜天、生态文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过程,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是对人与自然关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的结果。自然恢复为主,意味着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要把利用自然力修复生态系统放在首位。实践表明,大自然有自我修复能力,尊重自然,顺应大自然的规律,才能事半功倍,有时为了修复生态而人为过多干预自然并不可取。“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战略举措之所以取得良好效果,就是以水环境容量确定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逐步改变水环境恶化状况。

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三个方针”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节约优先本身就是对环境的保护,保护优先本身就是对自然的尊重。“三个方针”都基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都是既立足当下,又着眼将来,既针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又旨在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是不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道路,从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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