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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评论员:全面小康要不含水分群众实惠百姓认可

——三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2012年11月28日17:21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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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建成一个不含水分的、群众得实惠的、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

  建成一个不含水分的全面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不能以省的总体小康代替县县建成小康。

  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是贵州的承诺和担当。县县建成小康,需要每个县的承诺和担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守土有责,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逐步提高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产业结构调好、调优。

  要进一步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路径。坚持走追赶型、调整型、跨越式、可持续的发展路子。今年前三季度,我省生产总值增长13.8%,位居全国前列,势头好、后劲足。但我们必须头脑清醒,贵州欠发达、欠开发的省情没有变,经济总量在全国排位靠后的现状没有变。我们要不争论、不折腾、不动摇、不懈怠,千方百计确保发展势头持续向好、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向好、干部精神状态持续向好,努力保持经济增速高于过去、高于西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赶上全国发展步伐。

  要建成一个群众得实惠的全面小康社会,坚持多数城乡家庭达到全面小康的收入和生活标准,不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就必须把富民和减贫作为根本要求,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大幅度减少贫困人口。要把全民创业作为“第一富民举措”,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进一步研究有利于全民创业的支持政策,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增加群众的经营性、财产性收入。要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大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全面完成现有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加快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搞好扶贫开发政策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建成一个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坚持多数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实际成果,不简单以指标数值代替直观感受,就必须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群众的幸福指数。“幸福”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中的事物得来的感受。要通过加大民生投入,注重发展民生经济,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站在同步建成小康新起点上,把群众团结起来、凝聚群众的思想和力量,我们就能构筑精神高地、冲出经济洼地。攻坚克难,无往而不胜。


 

(责编:乔业琼、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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