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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取消公务接待才是釜底抽薪

庾向荣
2012年11月22日09:0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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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浙江温州出台《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数;同城单位不得互相宴请;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以及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官方称仅执行首月,公务接待费就下降四成多(11月21日《钱江晚报》)。

执行首月公务接待费就下降四成,成效不可谓不明显。但熟悉“宣传”手法的人都知道,这样的成效是当不得真的。一方面,统计的时间段太短,存在偶然的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这只是一个经过选择的单方面的指标,不能说明整体的成效,只是为文章的观点服务的。卖水果的还知道把光鲜的放在显眼的地方呢!

这样说,并不是故意与为公务接待定规矩唱反调。有规矩总比没规矩要好,规矩细也比规矩粗要好,温州出台有关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的细则,其积极意义是不可忽视的。在“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今天,确实需要为公务接待定定规矩了。

但制订新规矩不能囿于旧思维,不能老是在原地打圈子。其实,有关公务接待,从早先的“三菜一汤”到如今的“不上茅台”,各式各样的规定可谓不少,但所有的这些规定都被执行者巧妙地“避开”了,借公务接待的名义大吃大喝的规模和声势却是越来越大。

毛病出在哪里?说实在的,这并不是规定本身的问题,任何一条拿出来看,都是非常实在的,令人充满信心的。就以温州的规定为例,不准上茅台和五粮液,公务接待的酒桌上肯定难以再见到它们的身影。但好酒何止这两种?细则再细恐怕也难以列举所有的高档酒。再比如,何为客人?恐怕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因此,在千变万化的现实面前,这种例举性的规定都是粗疏的,难免挂一漏万,让人有空子可钻。

规定的不足之处还在于难以执行。比如“禁止同城接待”,是不是每张发票上都需要附上被接待者的单位和姓名,而且还要被接待者本人签字画押为证?如果是,恐怕没有一个下级的接待者敢让上级留下“墨宝”。如果不是,肯定假账盛行。

问题还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如今不少单位都设立了内部的小食堂,接待宴请都在内部解决。这些小食堂标准可不低,有些丝毫不比星级宾馆差。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规避了政策,也方便走账,财务上容易处理;另一方面不会出头露面,群众意见小。但显然,公务接待的实质并没有改变,那些规定、细则难逃“牛栏关猫”的结局。

因此,要规范公务接待,取消它才是釜底抽薪之举。因为只有取消了公务接待,才没有了主意可打、漏洞可钻。这或许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在目前还难以实现。但也正因为难,才应该勉力为之。在笔者看来,自上而下是最佳的路径,期待顶层早日发力启动。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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