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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廉政三清”回应人民的期待

沈德良
2012年11月18日10:31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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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清正廉明的政府,坚持清正廉明的中国特色政治走向。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既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将是党面临的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保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首先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要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必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从政者手中的权力只有服务于人民才能赢得百姓的爱戴。对此,中国共产党人要始终保持一份清醒,慎用权力、清正为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用清风正气赢得群众的爱戴、拥护。

“三清”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科学发展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各项改革事业进入深水区,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必须建立清廉的政府,促使政府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的轨道上来,形成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发展局面,为政府树形象、出威信、添聚力、增士气。

政治清,则天下兴。政治清明,就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权力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中,实施更透明更具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制度。同时,扩大和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十八大报告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提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国家才会永远兴旺昌达。

(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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