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社保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三大攻坚战,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农”问题将实现根本性突破。但这三大攻坚战却有不同的打法,有的靠法律,有的靠政策,有的需要整体推进,有的需要单兵突破。三大改革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对改革设计者智慧的考验,也是对改革者魄力、决心和能力的考验
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这种重视集中体现于中央“一号文件”。
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连续五个“一号文件”推动了农村市场化改革,让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4年至今,中央的一号文件始终围绕着“三农”问题,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从免征农业税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统筹城乡发展,“三农”每年都是中国的头等大事。
但是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三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现实的严峻性要求农村改革必须动真格,下大决心,触及根本问题,坚决破除体制机制性弊端。
十八大报告明确了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提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支撑城乡一体化目标实现的是三大改革。
首先是土地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土地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权属不清,特别是土地集体所有概念的模糊,导致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权益受损严重。解决这个问题要从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入手,只有依法保障农民的“三权”,土地制度改革才能实现质的突破,而在这方面我国的立法工作基本还处在现在进行时。
正在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被视为保障农民“三权”的突破口,修订工作主要针对的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权利、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置、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补偿等问题。与此相关的还包括国务院正在起草中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从现实的角度讲,这些法律法规要出台并不容易,各种利益的博弈十分激烈,但这些法律法规能否顺利出台却事关土地制度改革的成败,也事关农村改革的突围。
其次是社保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社会保障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也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的主导作用十分关键。近几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各种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地方财政压力大,基础设施薄弱,政策衔接不够等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社保制度改革要本着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大政府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在制度建设中体现城乡一体化趋势。
再次是户籍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户籍制度改革是近年来呼声最高,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希望在于发展,难点在于发展不平衡。根据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11年末,中国大陆城镇人口比重达51.27%,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这一历史性突破要归功于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带动整个社会实现了全面提升。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并不仅仅是一个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身份转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口流动问题。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户籍制度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它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同时也成为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无奈选择。
改革户籍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大背景下,不能期望马上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地区特点先试先行、合理推进,逐步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
土地制度、社保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三大攻坚战,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农”问题将实现根本性突破。但这三大攻坚战却有不同的打法,有的靠法律,有的靠政策,有的需要整体推进,有的需要单兵突破。三大改革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对改革设计者智慧的考验,也是对改革者魄力、决心和能力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