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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員觀察:治理者當走出辦公室“撿芝麻”

李浩燃

2017年01月05日08: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謀劃改革,不能坐在辦公室裡拍腦袋,而是要去民生現場撿撿“芝麻”,真正站在群眾角度、市場角度,把問題想足,把辦法窮盡

  

  日前,兩則社會新聞不脛而走。一則是,廣西欽州一位農民連續10年義務為村民放映露天電影,因沒有取得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証,被主管部門叫停﹔另一則是,四川瀘州一位女城管以幫助賣菜取代處罰,“就想讓老人賣完菜早點回家”,在冬日裡溫暖了無數人。兩條消息,雖然看上去都是不起眼的“芝麻事”,卻折射著治理與改革的大命題。

  無証放映,自然不合規定,但既出力又貼錢、一直堅持做了10年的好事,為何突然被阻止了?城管與小販本是“冤家”,無照擺攤理應取締,又怎會演繹出溫馨的劇情?鮮明的對比和反差,既照見了“小人物”迥異的命運,也促人思考基層治理面臨的現實。的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宏闊背景下,凡事都應被納入法治和規則的軌道內運行,這已經是社會共識。然而,在政策規定的細節裁量和具體落實過程中,特別是當生硬的條文遭遇柔軟的民生時,治理者難免遭遇現實選擇上的“兩難”。

  前不久,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說自己騎車時,遇到電動自行車也“經常感到非常害怕”﹔而公安部副部長李偉坦言應該承擔交通秩序的管理職責,卻常被老百姓問住,“如果不讓我們騎,你們為什麼讓賣?”根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可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但80%的電動自行車車速快且不符合國家質量標准,對行人、自行車構成安全隱患。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角度來看,有責任參與國家標准的修訂,也要照顧企業的生產經營﹔從交通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整治交通秩序責無旁貸,也確需考慮便民效果,難以對電動車一禁了之。更何況,各地對電動車的具體規定還不盡相同。這個典型案例說明,有些治理問題雖“小”,牽扯的部門協調和群眾利益卻很復雜。

  矛盾,堪稱基層社會治理永遠躲不過去的關鍵詞。面對那些熱點、難點、痛點問題,究竟該秉持怎樣的認識論、方法論,考驗著基層治理者的心態與智慧。很多時候,因應難題的辦法,就在基層之中,最重要的是心中常想著群眾。從這個意義出發,可否學習一些地方的經驗,將義務電影放映員納入志願服務工作體系,讓好人繼續發揮熱量?可否借鑒一些城管干部手繪“水果地圖”的方法,在減少佔道經營現象的同時,實現對困難群眾的“機制化”幫扶?任何改革的落實,都是在復雜多變的生活叢林中探索權衡,治理就是要尋找到一條以最小代價通往遠方的林中之路,抵達“立治有體,施治有序”的至高境界。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問題是時代的聲音。面對基層治理難題,當然不能因為利益的羈絆而將其束之高閣,也不能因為情感的糾葛而長期“一事一法”。否則,一些問題可能會積重難返,失去改革的最佳“窗口期”,最終損害的還是群眾的利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眼睛向下,腳步向下,尊重基層群眾實踐,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務必使改革的思路、決策、措施都能更好滿足群眾訴求,做到改革為了群眾、改革依靠群眾、改革讓群眾受益。”真正站在廣大群眾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謀劃方案,盡可能多地呈現改革的含金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增進群眾的獲得感。

  謀劃改革,不能坐在辦公室裡拍腦袋,而是要去民生現場撿撿“芝麻”,真正站在群眾角度、市場角度,把問題想足,把辦法窮盡。跳出狹小的辦公室、走向廣闊的社會生活,勇當改革的實干家、矢志完善各項制度,就能讓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有機結合起來,求解好一道道現實問題的答案。


  《 人民日報 》( 2017年01月05日 05 版)

(責編:黃瑾、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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