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
2016年12月29日08:34 來源:中國青年報
讓旅客無法忍受的是,航班延誤后航空公司缺乏通情達理的處置措施——扯皮和推卸責任是許多旅客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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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月1日起,《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將執行,這對經常坐飛機出行的人士來說不啻為利好。新規對航班延誤有了明確定義——航班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晚於計劃到港時間超過15分鐘,即可確認為延誤。專家解讀稱,飛機在地面滑行的時間,被明確算入航班計劃時間內。
航班延誤存在各種各樣的原因,比如流量管制、天氣惡劣、飛機故障,等等。多數旅客在航空公司明確解釋延誤原因后,都能夠理解和體諒。畢竟,與飛行安全相比,早點兒還是遲點兒到,並不是最重要的。但是,讓旅客無法忍受的是,航班延誤后航空公司缺乏通情達理的處置措施——扯皮和推卸責任是許多旅客的遭遇。
新規讓我想起了不久前的遭遇。我預訂了某航空公司從上海到北京的機票,經常坐飛機的人都知道,京滬二城擁有全國最密集的航班,發生延誤的概率自然更高。因此,在那趟航班起飛前,我通過App查到預計延誤的信息,就果斷放棄登機,改坐同在上海虹橋始發的高鐵。果然,坐上高鐵沒多久,App就提醒我:那趟航班預計延誤近一個小時。
因為我沒有實際登機,機票未經使用,按照民航規定可以退票。但是,當我以航班延誤為由致電航空公司要求退票時,接線人員告訴我,雖然起飛延誤了近一個小時,但是落地時間隻延誤了9分鐘——電話那端,接線小姐語氣似有“抱歉”地告訴我,如果再晚落地1分鐘,就達到了那家航空公司的退票標准。
聽上去無懈可擊。為了9分鐘糾纏,是我太較真了嗎?但是,這僅僅是落地時間,飛機落地后,還要在跑道上滑行,直到飛機在停機位上停穩,可能又要十來分鐘甚至更長時間。如果以艙門打開來算,落地晚了不到10分鐘,旅客“真正延誤”的時間至少有半個小時了。
我很不甘心,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留下了投訴留言,表達自己的困惑。兩個工作日以后,我接到了航空公司的電話。這一回,航空公司給出了不同的解釋。對方說,登機時間沒有變化,發生延誤是由於流量管控,因此不能認定為延誤。這個理由讓我更加難以接受了,登機時間不變,把人“晾”在機艙裡,還成了未延誤的理由不成?
幾輪較量下來,我已精疲力盡,不願為了幾百元的機票繼續“較真”了。但是,偶然在網上看到的一張航班時刻表,又讓我對航班延誤的認定產生了新的疑惑。
一位民航愛好者在其博客晒出了一張上世紀70年代京滬間的航班時刻表。其上,京滬間航班所需時間不到2小時。再來看看2016年最新的航班時刻表,首都機場到上海虹橋機場之間的航班多為2小時10分或2小時15分。是飛機越飛越慢了嗎?應該不會,上世紀70年代我國民航多用蘇聯制造的飛機,尼克鬆訪華后才逐步引進波音707客機,跟現在的飛機相差的不是一兩點。
如果天氣好,沒有流量管控,我們會幸運地遇上飛機提前落地。這當然不是飛機飛快了,而是現在的航班時刻表,已考慮到了航班可能發生的延誤。這解答了我的困惑。先前我乘坐的航班,起飛延誤很長時間,落地居然沒有延誤多少,不是因為中途飛機加速,而是航班時刻表就“設計”進了這種延誤,認可延誤的常態化。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的出台,給旅客維權提供了有力的依據。但是,我更希望飛機能夠真正地“快”起來,讓公眾看到更符合實際的航班時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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