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2016年12月23日09:34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至10月在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截至2015年底,我國農村公路裡程已達398萬公裡,農村公路在全國公路總裡程中佔據很大比例。我國部分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不足。急彎、陡坡、長下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農村公路的危險路段已超過160萬公裡,佔農村公路總裡程40%以上,亟待增設安全防護設施。
“農村公路40%有隱患,25%需大中修”,這一結論不僅有實實在在的數據支撐,而且也與多數人日常的出行體驗高度契合。當然了,在多數時候“農村公路的狀況”並不是流行的公共話題,其往往游離於主流的輿論視野之外。也正是這種邊緣化的處境,決定了大量的農村公路長期處於有人建沒人管的狀態。
2014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提出要緊緊抓住農村公路這一工作重心,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隱患,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約6.5萬公裡的安全隱患治理。農村道路建設成為當前農村最應該也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相較於城市公路的定期養護與周期性翻新,農村公路似乎更像是草率的“一次性工程”。各式各樣的問題日積月累,最終導致了如今的積重難返。當前我國農村公路養護的高峰期已經到來,加之部分早期建成的農村公路標准較低,抗災能力較弱,安全設施不到位,未來一段時間,養護和管理的任務將十分繁重。
事實上,隨著近幾十年來的快速建設,農村公路佔整個公路總裡程的比例已經非常之大。但與此同時,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也同樣廣泛存在。之所以如此,原因其實並不難想見:在“要致富先修路”農村扶貧主線下,財政轉移支付和專項投入強勢涌入,撐起了“村村通公路”的浩大工程﹔然而,以縣鄉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下,道路養護資金長期不足,甚至絕大多數村道都未被列入交通主管部門的養護范疇。由此,農村公路長期處於失養狀態並不奇怪。
農村公路的落后,可以歸因為鄉鎮財政整體性的捉襟見肘。而且,即便在就有限財政收入的支配使用環節,鄉鎮也沒有足夠的動力將資金投向道路的養護。一者,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就鄉鎮的道路養護責任做出“硬約束”,更不用說配套有專門的考核和懲戒機制﹔再者,作為鄉村道路最直接的使用者群體,農民、小鎮居民們的話語權也相對較弱,沒有敦促養護的機會和能力。那些自生自滅的農村公路,時間長了著實難免會千瘡百孔。
其實,相較於農村公路的硬件損傷,一系列現代交通管理制度的缺失,也同樣值得重視。時至今日,不論從事故發生率,還是從農村道路的實際狀況來說,有針對性地加大投入、高效率地完成翻新養護,都已刻不容緩。而除此以外,如何探索出一套權責清晰的常態化的養路模式,一樣需要各級職能部門去多費心思重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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