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殷
2016年12月23日08:42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汽車玻璃大王曹德旺先生關於中國企業負擔重的觀點引起了社會普遍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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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中國經濟的基本面繼續保持高度信心的同時,中國社會也充分認識到目前的稅制已經到了必須調整的歷史節點。一方面,在新常態下,中國的民企需要更多實實在在的減稅扶持﹔另一方面,要提振內需、鼓勵消費,讓中等收入群體適應經濟下行的趨勢,也需要有關部門在稅制上進行必要的調整。企業稅負太重會導致供給側力不從心,而中等收入群體稅負太重則會造成消費嚴重下降,讓需求側萎靡不振。
就目前個人稅負的實際情況而言,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是稅負分擔不合理的問題。公允地說,相比一些發達國家,中國的中等收入群體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其實並不高。然而就整體稅負而言,中等收入群體的稅負仍然很重。這是因為我國主要的稅負,都設計在“增值稅”這種間接稅上。稅雖然是對企業收的,最終的實際承擔者卻是消費者,誰通過合法渠道消費得越多,誰承受的稅負越重。作為社會主要消費群體的中等收入群體,很自然地成為稅負最主要的承擔者。坦率而言,這種制度設計雖然有利於稅的征收,卻既不符合根據實際收入水平分擔稅負的公平原則,也不利於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繁榮。
其二是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設計存在較大的爭議。如果考慮到社會公眾隻要發生合法消費行為就承擔了稅負的情況,那麼,在個稅起征點上有關部門就應該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在個稅上留一點空間,讓老百姓有更多的錢去消費。然而,從目前的實踐來看,3500元的起征點的確在不少大中城市並不符合社會生活的實際。一個月薪8000元的城市白領,扣掉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剩余收入勉強應對生活開銷,以及房貸按揭、房租,免不了要節衣縮食、壓縮消費。
其三,在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整體設計當中,存在兩個亟須得到重視的問題。
一個是分類征收各種個人所得稅而不考慮整體收入。這造成了曾經被社會熱議的實習生納稅額度高於正式員工、體制外作家的納稅額度高於國企經理的怪象。
另一個就是稅收抵扣的設計不合理,主要考慮收入卻不考慮支出情況。通常情況下,兩個人收入一樣納稅就要一樣,但在實際生活中,他們一個可能是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天天都要節衣縮食﹔一個可能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快樂單身漢。這不僅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不利於其他社會政策的推進。比如說,中國社會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在社會養老機構不足、國家養老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子女養老已經為社會有關機構大力倡導,但盡孝的子女卻得不到任何的稅收減免。又比如,說中國社會又受困於生育率下降太快,國家已經放開二孩,但城市白領卻受困於沉重的生活負擔,不敢生也生不起。在這種情況下,進行一定的稅收抵扣,至少可以起到正向的激勵作用。
在推進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如果說我們要鼓勵中等收入群體、城市白領去大膽地消費以促進經濟繁榮,去生育孩子、贍養老人以優化人口結構,那麼,稅制可能必須要做一些相應的結構性調整,而不僅僅是減稅。
(作者為國際關系學院副教授、中國與全球化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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